廉洁合作承诺书
致: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在与贵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洽谈合作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郑重承诺:
1.遵守贵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和廉洁合作要求,不存在陪标、围标和串标行为;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合作过程中不与贵公司员工暗箱操作、恶意串通,严禁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定价、虚假交易、虚增交易环节等为我方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4.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5.不与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发生资金借贷及资金往来;
6.除必要的工作餐外,不提供宴请和其他消费;
7.如贵公司员工有任何索取和接受利益的行为,我方及时通知其上级领导,直至贵公司最高领导;
8.全力配合贵公司审计监察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我方涉及的银行流水、通讯信息等;
9.保证我方参与合作的所有员工都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
如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任何一条,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公司以下的处理:
1.视我方为违约,我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因此被贵公司终止合作、合同,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全部赔偿责任;
2.扣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承担不低于合同额10%的罚款和单次违规行为涉及金额3-5倍违约金;
3.全额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贵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调查费用、差价损失、商誉损失等);
4.在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包方名录》《设备物资供方名录》中被永久删除;
5.列入烟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即“停止经济业务往来单位和个人名单”;
6.发生影响贵公司与我方合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如触犯法律,我方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7.接受在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其他媒体的披露。
在我方与贵公司合作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成立时,本承诺书自动成为上述文件的组成部分。
单 位 名 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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