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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及二次结构混凝土工程任务:烟台凤凰铭著项目17号楼工程

招标类型: 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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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烟台凤凰铭著项目17#楼工程,项目业主为烟台博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安装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程名称:烟台凤凰铭著项目17#楼工程。

工程地点:山东烟台市莱山区庙后村西侧。

结构类型:框架。

建筑面积及层数:约3000平方米;地上3层。

招标范围(分包内容)本工程施工楼号图纸范围内包含的砌体及二次结构混凝土工程内容施工(含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建设单位下达的通知内容等)。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7月31日。计划总日历天数为:83日历天。本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交叉作业、政府检查环保因素停工、人工费变化、下雨、下雪、台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因素随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调整而调整,工程开工之前需要中标人施工或配合的工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遣、安排;主要控制点具体详见施工时现场人员的具体要求。本工程如果由于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原因需调整工期计划,则中标人的工期计划随之调整,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之日起生效,中标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

工程款支付

付款方式一: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建设单位支付的进度款到达招标人账户后,按当月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每月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70%的工程款;分包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85%的工程款;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定案值的90%;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定案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总结算值的10%,保修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20日内无息付清。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不计取利息。

付款方式二: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建设单位支付的进度款到达招标人账户后,按当月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本分包工程50%的工程款以房抵款,中标人以房抵款的房产为招标人的存量房产。每月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70%的工程款,其中招标人以货币资金方式付至已结算工程量40%的工程款,以房抵款方式付至已结算工程量30%的工程款;分包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工程量85%的工程款,其中招标人以货币资金方式付至已结算工程量40%的工程款,以房抵款方式付至已结算工程量45%的工程款;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定案值的90%,其中招标人以货币资金方式付至结算定案值的40%,以房抵款方式付至结算定案值的50%;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定案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总结算值的10%,保修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20日内无息付清。本招标工程以房抵款的工程款(含进度款)由招标人给予中标人产值累计,待中标人在招标人财务账面的应付款金额累计达到房产抵顶金额条件,招标人以本文件约定的房产抵顶予中标人。若因特殊情况导致房源变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新的房源,实际抵房之前不计利息。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款(含实际顶房之前)不计取利息。

付款方式三:投标人能接受其他的付款方式。

承诺以房抵款或提高以房抵款比例的投标人,优先考虑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二年来应施工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417日至2026420日,在本系统参与投标后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本系统的通知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安装分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22号

邮编:264001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经理:王智仁   电话:15763942734

工程管理处:许朝辉  电话:0535-6805535

网址:http://yanjianjicai.gyuncai.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洪街100号烟建大厦

联系电话:0535-6656091      邮编: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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