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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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排水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路灯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市政路桥分公司
2025年7月17日
路灯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1.1工程名称:高新区排水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1.2工程地点:烟台市高新区
1.3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路灯拆除、电缆及电缆配管敷设、砌筑检查井等工程,详见招标清单。
1.4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并对考察结果负责,在现场考察期间,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员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1)本次招标内容为路灯拆除、电缆及电缆配管敷设、砌筑检查井等工程,详见后附清单。
(2)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工地标准化建设所需要的一切工作、措施及项目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施工工期符合各项目进度要求,具体以甲方颁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无。
5.1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清单为依据。综合单价含人工、模具、材料、机械、利润、措施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计取其他费用。网上投标报价是现金付款和分期付款的价格都要填写,遗漏按照废标处理。本次招标控制价为541551.60元(不含税)
5.2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5.2.1招标文件备注为甲供材的材料外其他所有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水泥、砂、密封膏、泡模板等材料以及相关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模具、扎丝、振捣棒、铁锨、铁镐、手锯等需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工具)等为中标方供应,质量、规格等必须达到招标方要求。
5.2.2中标方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及有关环保卫生部门要求。如达不到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罚中标方30000元。
5.2.3投标方现场办公室及工人食宿由投标人解决。
5.2.4临时水、电: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5.2.5中标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招标方管理,必须确保劳力充足且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
5.2.6中标方进场前必须提供全部劳务人员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同施工现场人员相符。
5.2.7中标方应按月(或劳务用工合同议定时间但不得超月)发放劳务工资到个人,工资表必须送招标方项目部备份,不得拖欠、克扣工人工资。中标方发放工人工资过程由招标方旁站监督。若因中标方管理原因造成工人上访、闹事或恶性事件,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招标方将对中标方作出处罚并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5.2.8中标方应在工地设置专职保卫人员、材料保管员、清理现场人员、安全防护人员、卫生保洁人员,人数应能满足实际需要,如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招标方增加相应人员,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中标方工程款中扣除。
5.2.9工程量按实结算。主材损耗控制在定额损耗范围以内,超出部分自结算双倍扣除。
5.2.10 投标方在施工期间每个项目需配备相应资格安全员(带鲁建安C证)。
5.2.11 施工期间听从项目管理人员指挥,不按要求施工,需返工且造成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5.2.12 所有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所报单价为完成的合格产品单价,如不合格,所发生的返工、材料、罚款等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报价方承担。
5.2.13 投标方必须配备现场测量管理人员,因测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5.2.14 经过现场交底的过路及各种管线因投标方原因断裂维修由投标方负责。
5.2.15 本项目要求24小时连续作业,投标单位须满足夜间施工的人员及机械要求。
5.2.16 工程量清单备注甲方供材的材料及设备由甲方提供,其他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投标方负责。
5.2.18 施工过程中所用的钢管及扣件由招标方租赁,投标方使用过程中负责保管和保护,造成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5.2.19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反光背心,否则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5.2.20 此次招标的路口在交通堵点,早晚高峰期时,施工会受交通的影响,施工时间较短,报价中充分考虑人员及机械窝工。
5.2.21 土方及垃圾外运手续需投标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2.22 此工程安全文明要求较高,现场的文明施工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实际施工中未达到招标方的要求,将按照制度处罚。
按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等验收规范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核验,质量达到合格。完工验收前工程质量仍未达到约定标准,中标方应在其施工范围内负责修复到约定标准,承担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招标方损失并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质量标准要达到公司《标准化手册》要求,投标前向招标组织人员领取。
7.1 招标方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
7.2 主要材料:招标清单备注为甲供材的材料由招标方提供。
7.3 施工过程中的机械由投标方提供。
7.4 投标人所用操作工人的年龄要求不超过65周岁,且符合相应业主特殊要求(如有实名制要求,男不超过60,女不超过55,占比总人数不低于30%),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
8.1 授权委托书(投标以附表格式为准)
8.2 投标函(投标报价含清单测算表及对工期、质量、合同条款等的承诺)(投标以附表格式为准)
8.3 施工方案
项目部的组织结构、各级管理人员职能分工、劳务组织、机械配置和任务安排、工资核算和发放管理制度、施工技术要点、质量安全措施(含冬雨期施工)、工序配合措施、工期保证措施(与招标方进度要求相对应并作出节假日期间生产具体安排)、合理化建议等;要求劳务项目经理招标会议期间就相关内容进行答辩。
8.4 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实施计划。
8.5 附件:安全员C证。
9.1采用烟建集采平台招标。
9.2为约束投标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除劳务分包招标活动外,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缴纳投标保证金5415.52元。
9.2.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标准:50万元<采购额≤100万元的,收取采购额的1%且不小于2000元;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的,收取采购额的0.8%且不小于10000元;采购额>500万元的,收取采购额的0.6%且不小于40000元;建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投标单位同时参与基层单位多个招标活动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采购额最高的收取。
特殊情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在集采平台采购方案审批流程中上传附件。
9.2.2投标保证金以网银缴纳;金额较大的,可以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9.2.3招标单位指定银行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前两天,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在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注明“XXX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作为投标附件上传;循环使用的,汇款用途或附言中须注明“XXX(具体招标人,如烟建集团、东泰物流等)投标保证金,用于今后每一次向XXX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发起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发起人→采购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出纳),审批通过后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在中标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已中标的,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或7个工作日内退还。
9.3投标保证金统一缴纳至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市政路桥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7001666360050152048
账户名称:山东格瑞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76001079018000392995
9.4工程量按实结算,报价综合考虑,其余费用不再单独计取。
9.5因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应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9.6中标方对已完工程进行成品保护。
9.7中标方应自主施工,不得出借资质或者将施工任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9.8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应立即返工重做,直到合格,竣工后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进行维修,乙方承担由上述因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1 开标、评标会议预定于2025年 7 月 日 时在烟建集采平台线上报价。(最后一页廉洁合作承诺书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本次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 1 家, 不 采用多轮报价。
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影响评委对您的评价打分,甚至被废标、拒收;
10.2.1 投标文件签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10.2.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改动处未进行签章;
10.2.3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10.2.4投标方串通抬价或恶意竞标。
10.3 投标书的澄清
为有助于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标书,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将记录在标书上。
10.4 投标书的评价和比较
10.4.1 评标的主要原则:对报价、方案、安全、工期和质量的保证措施以及投标人履约能力、信誉业绩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得分高者为预备中标单位。
10.4.2 报价(0-80分):以清单工程量投标报价低价为基准,基准80分,较基准每增加1%扣1分。
10.4.3 质量(0-2分):承诺合格为1分,优质结构与市优质为2分。
10.4.4 工期(0-2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
10.4.5 施工方案(3-6分):按8.3中规定每项占1分,由评委进行评价,内容齐全、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高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分。
10.4.6 信誉及业绩(2-10分):投标方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业绩。
10.4.7 经评委打分汇总,招标方对其在建工程及施工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中标单位。
11.1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次月20日前,甲方按审定后的月工程量的60%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甲方与发包人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结算金额的 80% ,甲方与发包人竣工结算定案后一年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含100%的人工费),余款5%待两年工程质保期满后一年内无息付清。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1)该工程工程量综合单价,中标单位在结算时须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发票;
(2)若无法开具工程所在地税务登记发票的投标单位,招标方不接收该单位投标。若投标单位隐瞒该信息中标,则中标无效;
(3)工程量按实结算,每次结算审核完成后,中标单位须向招标方提供审核后的款项发票。
11.2 合同:开标后中标单位应在7日内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班组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书》、《环境协议书》、《廉洁合作承诺书》。施工进场前必须办理好安全备案及缴纳履约保证金。
11.3 价格调整: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死综合单价。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招标方代扣代缴。工程结算时需提供与结算金额相等的发票。若工程质量和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将按合同违约条款扣减分包总价。
11.4 其他
11.4.1 结算额的15%用于抵顶资产(房产/物资),每月根据乙方累计结算额计算抵顶额度,依据甲方当期的可抵顶资产清单,当抵顶额度足够抵顶清单中某项资产时办理抵顶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按合同约定继续付款及后续继续参与甲方的招标。”
招标单位: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市政路桥
地址:高新区海科大厦9楼
联系人:郭晓光 谭新华
电话:0535-6703911 18766531701
传真:0535-6703971
廉洁合作告知书
致各分包方、供应商:
为落实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监察工作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和 工作秩序,维护双方切身利益,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廉洁透明”的合作 环境,现慎重告知各分包方、供应商:
1.遵守我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和廉洁合作要 求,不得存在陪标、围标和串标行为;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合作过程中不得与我公司员工暗箱操 作、恶意串通,严禁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定价、虚假交易、虚增交易 环节等为你方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 方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5.不得与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发生资金借贷及资金往来;
6.除必要的工作餐外,不得提供宴请和其他消费;
7.如我公司员工有任何索取和接受利益的行为,你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上级领导,直至我公司最高领导;
8.全力配合我公司审计监察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你方涉及的银行 流水、通讯信息等;
9.保证你方参与合作的所有员工都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
同时,我方愿就上述内容接受贵公司廉洁监督。
贵公司在与我方洽谈合作过程中,我方员工如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 为,请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们将维护贵方 和我司的正当权益,对舞弊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并承诺对您的相关信息高 度保密。
举报电话:0535-6657624,0535-6658795;
举报邮箱:jiwei@yanjian.com.cn;y jsjjcb@wo.cn。
举报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南洪街 100 号烟建大厦审计监察部。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廉洁合作承诺书
致: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在与贵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洽谈合作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 我方郑重承诺:
1.遵守贵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和廉洁合作要 求,不存在陪标、围标和串标行为;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合作过程中不与贵公司员工暗箱操作、 恶意串通,严禁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定价、虚假交易、虚增交易环节 等为我方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赠 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4.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 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5.不与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发生资金借 贷及资金往来;
6.除必要的工作餐外,不提供宴请和其他消费;
7.如贵公司员工有任何索取和接受利益的行为,我方及时通知其上级 领导,直至贵公司最高领导;
8.全力配合贵公司审计监察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我方涉及的银行 流水、通讯信息等;
9.保证我方参与合作的所有员工都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
如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任何一条,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公司以下的处理:
1.视我方为违约,我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因此被贵公司终止合 作、合同,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全部赔偿责任;
2.扣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承担不低于合同额 10%的罚款和单次违规 行为涉及金额 3-5 倍违约金;
3.全额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贵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 于调查费用、差价损失、商誉损失等);
4.在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包方名录》《设备物资供方名录》中被 永久删除;
5.列入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黑名单”,即 “停止经济业务往来单位和 个人名单”;
6.发生影响贵公司与我方合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如触犯 法律,我方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7.接受在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其他媒体的披露。
在我方与贵公司合作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成立时, 本承诺书自动成为上述文件的组成部分。
单 位 名 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年 月 日
高新区排水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海越路路灯招标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合计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
1 | 现状路灯迁移 | 套 | 8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2 | 配管 | m | 6200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3 | 配管 | m | 600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4 | 电缆 | m | 1800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5 | 砌筑井 | 座 | 56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6 | 补砌检查井 | 座 | 10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7 | 挖沟槽土石方 | m3 | 1105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8 | 回填砂 | m3 | 1074.97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9 | 铺砂、盖保护板(砖) | m | 2266.67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10 | 余方弃置 | m3 | 1105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11 | 路灯检查井拆除 | 个 | 56 |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 |||
12 | 不含税合计 | ||||||
13 | 税金 | ||||||
14 | 含税合计 | ||||||
综合单价 |
说明:
(1)投标人综合考虑进行报价,按清单报出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措施费、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等一切费用],包含每天接送工人的车费,车费综合考虑,不因行程远近调整费用。
(2)清单序号无需调整。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觉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遵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对其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为施工现场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提供的防护设施及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不能满足安全施工条件,作业人员不得进场作业,确保安全投入足额使用,并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费用明细及费用投入的发票。
4、要接受甲方的安全资格审查,并负责提供有效资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乙方不得违法将施工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因乙方违法分包或转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或要求其在危险环境下作业。
6、乙方必须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对合同中规定文明施工创优标准,必须达标。
7、根据本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施工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交到所有作业人员,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根据本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结合自身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甲方应急预案相关要求。
8、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及其他类型的安全教育。要指定熟练工人负责新入场工人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新工人进行提醒、告之应当注意的事项。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前应针对分包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再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现场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9、所有人员进场前,及时向甲方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证明,执行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
10、乙方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所在省市要求的相关技能证书,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存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年审到期,必须提前组织人员年审。
11、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乙方必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纠正违章行为,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对甲方提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并在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对现场检查发现隐患甲方根据烟建集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奖惩规定》进行处罚,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加倍处罚。对拒不整改、存在重大隐患、连续发生两次以上工伤的分包单位清退出场、禁止合作。
13、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汇报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问题,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
14、乙方自行配置或租赁的大型设备等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资质及相关资料,进场电箱、电缆、小型机具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由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乙方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管理责任,必须配备专业电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管理标准和要求,配电箱必须符合团体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箱》(TSDJSXH 01-2022)要求。
15、在基坑、沟槽等临边防护和裸露井口、洞口等安全防护方面,乙方需按照甲方规定的《烟建集团安全施工标准图集》中标准化做法要求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并对其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负有管理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保护,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
16、发生交叉作业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上报。在甲方协调下,明确规定双方的施工顺序、保护措施和监督人员;涉及安全防护移交的部位,乙方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并签订书面移交手续。
17、乙方负责自身施工区域、材料存放区、库房、宿舍的防火、防盗、人身安全等工作,并承担乙方人身、财产及未成品的保护责任,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动火,必须按烟建集团《消防管理制度》执行,主管部门、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仓库、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子、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取暖、做饭,任何人发现火险隐患都要及时报告整改,不得拖延。
1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活区的管理,生活区设专人进行负责,保障生活区域的整洁卫生,临时用电严禁私拉乱接。如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19、乙方若设置食堂,必须及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系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人食堂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
20、严格落实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导则》,达到“四个一律”和“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现场设自动喷淋降尘设施和雾炮、设洗车台,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主要道路采用硬化措施,裸露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21、乙方施工产生的不可回收无害的固体废弃物应委托环卫部门运输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不可回收的有害的固体废弃物乙方委托有处理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2、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上报甲方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23、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从管理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4、因乙方施工期间行为,导致或可能导致发生行政处罚及其他形式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不得出现甲方公司名称及相关人员姓名、地址等信息。
投标文件格式包括: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___号至第___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工程中无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且质量评分不低于 95 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进场前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你方有权利重新组织招标。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资料存有虚假,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且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0000元/天,10%签约合同额上限 | |
3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无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无 | |
5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合同期内不调价 | |
6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无 | |
7 | 保修期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年 | |
8 | 付款比例 | 实际支付以业主的支付时间及比例为准。 | |
9 | 质量目标 |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且质量评分不低于 95 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
10 | 安全目标 | 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
11 | 项目人员岗位明细表 | 严格按照项目人员岗位明细表执行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合同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至开标之日后120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是同一人的,不必出具授权委托书。
2、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银行开户账号(盖公章)
7、三类人员证(法人代表安全证、项目经理安全证、专职安全员的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各专业劳务人员与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其他:
(1)同类工程业绩明细表
序号 | 已参建工程名称 | 造价 | 备注 |
1 | |||
2 | |||
… | … | … | … |
(2)企业信誉明细表
投标方若有甲方有表扬信或嘉奖的提供
(3)人员岗位设置明细表
投标方项目岗位人员明细表
序号 | 投标人必须设置岗位 | 姓名 | 电话 | 备注 |
1 | 投标方项目经理 | |||
2 | 投标方技术负责人 | |||
3 | 投标方安全员 | 必须专职 | ||
4 | 投标方技术员 | 不得少于2名 | ||
5 | 投标方电工 | 不得少于1名 | ||
… | … | … | … |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若认可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及其他说明可不附,但工程量清单表5.1《工程量清单表》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我方已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
我方已组织有关人员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计算,已将存在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递交至招标人处,并且收到了招标人的书面澄清,我方投标文件的报价是包含了招标文件(包含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的报价,在投标文件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明的工程项目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关报价中,我方在此承诺,除招标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外,我方将不就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但招标图纸中列有的工作内容提出索赔和计量等费用要求。
我方认可招标人关于付款方式的要求。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YJJT—2025—0213)
工程名称:
甲 方: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纳税人种类:一般纳税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分包人(全称):********公司(简称“乙方”)
纳税人种类:一般/小规模纳税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等级及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开户银行:
开户人名称: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人文件发至该邮箱即视为已送达至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承包人与 (以下简称 “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及其保修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特别说明:本合同(含附件)中的农民工、建筑工人等表述均为乙方组织进场的作业人员。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及层数:
分包范围: 。合同中写明的或隐含的由分包人的任何义务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了符合及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具体分包范围以承包人现场划分为准。承包人认为分包人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或有其他履约能力不足的情况时,可随时减少分包人的施工范围和施工内容,自更改通知到达分包人时生效。 分包范围的调整不能免除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人不得以分包范围调整为由向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含增值税):暂定人民币大写 (¥ 元);不含增值税价款为:¥ 元,增值税为¥ 元,税率为 %的合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最终价款以最终审计金额为准。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不低于合同暂定价的 3 % (不低于 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三、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日期以承包人下发的开工指令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为: 日历天。
本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交叉作业、政府检查环保因素停工、人工费变化、下雨、下雪、台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因素。随发包人的调整而调整,工程开工之前需要分包人施工或配合的工作,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的调遣、安排;主要控制点具体详见施工时现场人员的具体要求。本工程如果由于发包人原因需调整工期计划,则分包人的工期计划随之调整,分包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
四、质量标准
质量等级: ;质量奖项: 。
五、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安全奖项: 。
六、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账号,支付本合同应支付的合同价款,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
1、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2、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债权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擅自就基于本合同对承包人享有的债权与他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和向承包人送达的债权转让通知书不对承包人发生债权转让效力。若分包人擅自转让基于本合同对承包人享有的债权引发诉讼、仲裁纠纷或给承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由分包人向承包人赔偿全部损失并向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
3、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终止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执4份,分包人执2 份。
承包人:(盖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一、履约担保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分包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定案、乙方出具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声明(详见附件一)后7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2、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乙方均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同意以夫妻名义与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同时签订《保证合同》(详见附件三)。
3、在本合同约定日期内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未签订上述《保证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进场施工的,2日内退场后按实结算已完工程量;未进场施工的,乙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出现质量缺陷、发生安全事故和农民工上访等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若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其他方式赔偿。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内容。
5、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可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确定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同时约定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依据以及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2、合同价款调整: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当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需作合同价款调整的,其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2.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项目部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经分公司审核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2.4现场签证必须在签证事项发生后由乙方二日内书面上报给甲方,逾期不予办理。
3、工程量确认:需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施工员(或材料员)、商务经理和项目经理签字并经分公司审核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分包结算经甲方审核签章后生效,同时按约定的税率结算税金。
4、工程款支付:若工程款支付暂时不到位,不得影响工程正常施工,不得延误施工工期,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5、发票
5.1如需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乙方需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5.2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而引发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5.3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收。
5.4如果发票未按约定的类型和税率开具,甲方不予付款。
5.5如遇国家政策性税率变动,结算时不含税价保持不变,税率按变动后税率结算。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1 在工程发包人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前提下,确保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付款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款。若工程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时,保证对乙方的付款比例不低于工程发包人的付款比例。
1.2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对乙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监督管理。
2、乙方工作
2.1 履行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和甲方就本分包工程对工程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2乙方要加强对进场作业人员的管理,遵守国家、甲方建筑工人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实名制、工资支付管理的义务。
2.2.1据实向甲方提供进场作业人员真实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进行实名登记。
2.2.2与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详见附件四),明确工资结算与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等内容。
2.2.3乙方必须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确保进场的作业人员使用实名制系统,通过人脸等生物识别技术闸机通道进出现场,进行电子考勤,考勤结果作为作业人员工资结算的依据之一。乙方项目经理和作业队负责人需在考勤表(表样1)上签字并保证其真实性,每月将考勤表原件报甲方一份。考勤表与电子考勤记录不一致的应以电子考勤记录为准,若发现作假,每人次罚款1000元。
2.2.4乙方应与甲方另行签订“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详见附件五),约定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事宜。乙方每月要编制“作业队工资结算表及汇总表”(表样2)、“作业队工资发放表及汇总表”(表样3),并将原件报甲方一份并保证其真实性,将作业队负责人的声明录像报甲方一份。若发现作假,处作假数额两倍的罚款。
2.2.5乙方进场的作业人员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或各种原因退场时,应及时办理退场手续,编制退场审核表(表样4),结清应得工资。未办理退场审批手续的,每人次罚款1000元。
2.2.6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工资发放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因乙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2.7乙方确保将国家、甲方建筑工人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2.8乙方不得欠付任何施工人员工资,且乙方承诺不会发生任何施工人员前往工地现场、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处闹事、游行等事件。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农民工工资,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施工价款中代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2.3 对已完工程进行成品保护,因保护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4全部施工内容自主施工,不得出借资质或将分包的作业再行分包或转包。乙方擅自出借资质或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5在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前提下确保劳务工资100%支付,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工资纠纷或农民工上访讨薪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下标准罚款,具体处罚由甲方任意选择:(1)与纠纷金额等额的罚款;(2)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纠纷或上访讨薪事件,乙方承担 5000 元的罚款。以上两种罚款乙方同意甲方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6若工程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付款约定时,乙方表示理解,并协同甲方向工程发包人索赔。
2.7严格执行《消防法》和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否则,按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2.8非甲方授权委托人员签字的所有资料,甲方不予认可。非甲方授权委托人员不得代表甲方在涉及本工程的任何资料上签字,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甲方对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实行监督管理。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协助甲方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1、本合同签订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详见附件六)。
2、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合同约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与安全备案不相符或未按照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处罚2000元/人,未按照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处罚1000元/人。
3、乙方应当对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未按照甲方规定参加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处罚100元/人次;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处罚1000元/人次。对不配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处罚200元/人次,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作业人员。
4、乙方应当遵守安全、安保、交通、消防等规章制度,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职业健康安全所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未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处罚100元/人次,未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带,处罚200元/人次,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要求穿着劳保鞋,处罚100元/人次。动火作业未按照要求进行动火审批即进行作业,处罚500元/次,现场未按照要求配备动火监护人,处罚200元/次,未设置防火措施的,处罚200元/次。
5、乙方在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自有或租赁)及安全网、配电箱、电缆、活动板房等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配电箱不符合团体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求的,处罚1000元/箱,电缆不符合要求处罚500元/次。
6、乙方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负责。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施工现场抽烟,处罚50元/次;施工现场喝酒(含酒后上岗作业),处罚200元/次。
8、对施工现场检查发现作业人员其他违章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50-5000元,对拒不改正的作业人员或发现同一人员两次违章操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作业人员并列入内部“黑名单”,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禁止用工。
9、对现场检查发现隐患根据烟建集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奖惩规定》进行处罚,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加倍处罚。对拒不整改、存在重大隐患、三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工伤的分包单位、班组列入“黑名单”,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禁止合作。
五、环境管理
1、甲方对施工现场环境实行监督管理,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的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合同签订同时签订《环境管理协议书》(详见附件七)。
3、乙方应当遵守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乙方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负责。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环境污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在中标15日内向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甲方根据清单向乙方提供合格分包方名录,乙方须在名录中选择供应商采购。特殊材料设备,由乙方推荐生产厂家,甲方考察,经考察合格后,乙方方可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规范标准或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七、质量与检验
1、执行现行的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执行甲方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分项工程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施工标准样板,按照样板规定的工序及观感要求开启大面积施工。分包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若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本合同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的施工、技术、质量等要求当有标准不统一时,以最高标准为准。
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因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受到主管部门通报、媒体或网络负面报道等,造成甲方的品牌形象和声誉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损失,并每次向甲方支付最少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分包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其完整的完工资料和验收报告后,双方确定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2、工程验收时,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增加的费用。
3、被清退或者乙方中途退场的结算原则:乙方同意按照乙方完成工程合格量的80%计量、结算(其余工程量不予认可),结算时暂扣工程总计量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工程结算经甲方审核签章后生效。
九、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对交付甲方的本分包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违约、争议和其他
1、违约
1.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否则一天罚款两万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出现违约时,除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1.4如甲方解除与乙方合同关系,乙方除负责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赔偿外(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及另觅其他单位作为本工程的乙方而产生的分包合同金额差额),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在两天内撤出施工场地,否则乙方需支付给甲方贰万元/天的违约金。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6合同解除后,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2、争议
2.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2若双方发生争议不可调解并诉诸法院的,乙方承诺办理相关验收并在十天内彻底退场,否则乙方需支付给甲方贰万元/天的违约金。
3、其他
3.1罚款、违约金、甲方代付款等约定或法定由乙方承担的款项,由甲方从结算款中扣除。
3.2甲方对乙方之有效送达方式如下:任何面呈之通知,以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信件方式发出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往来,在投邮后72小时视为送达;任何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通知,以发出时视为送达。
3.3乙方对甲方之有效送达方式如下:甲方签收人签收视为送达。
十一、其他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或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
一、履约担保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 %(总计 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以现金方式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2、从甲方应付乙方 工程尾款中转账,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转账手续;
3、以乙方自有资产 作为履约担保,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到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详见附件二:抵押担保合同);
4、第三方 以其自有财产 为乙方提供连带履约担保,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到 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详见附件二:抵押担保合同)。
5、由 ***担保公司 为乙方出具履约保函,担保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担保有效期内,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本保函原件、确认承包人违约致损事实的生效判决及承包人不具备履行能力的法院文件后,在 30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 可列表
此单价为除税单价,已考虑物价波动、天气灾害、停水、停电等各种风险因素及包括但不限于环保等政策性影响,除该合同结算金额和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2、工程量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当月15日前。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次月20日前,甲方按审定后的月工程量的60%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甲方与发包人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结算金额的 80% ,甲方与发包人竣工结算定案后一年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含100%的人工费),余款5%待两年工程质保期满后一年内无息付清。
若本合同约定抵顶资产,甲方以房产或物资抵顶部分款项的抵扣节点为竣工/交工阶段。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发包人延期付款造成甲方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责任。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决定对甲方工程款审减支付的,甲方有权按照相应的比例减少对乙方的支付,而无论双方是否已经最终结算,乙方承诺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
(抵房或抵物时使用)若本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方式由抵房/抵物改为以现金方式进行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抵顶部分(或累计抵顶部分)的额度下降 50% 作为最终现金结算的依据。
4、发票:乙方按当月实际结算额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与经济内容一致。乙方未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有关规定,甲方及时支付乙方安全生产费用,并监督其使用。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1 委派项目经理 代行合同约定的甲方职责。
1.2 向乙方提供有关施工资料。
提供的施工资料名称及时间: 施工前2日内
1.3 组织乙方进行施工交底(含进度计划交底)。
交底的时间: 施工前2日内
2、乙方工作
2.1委派的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 。全面负责本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结算、农民工管控、质量保修、违约等方面合同内容的实施,协调现场施工相关事宜,接受甲方发出的指示或指令,签署相关资料。施工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甲方要求更换除外)。
2.1.1乙方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载明并通过甲方确认。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后)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
2.1.2乙方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使用实名制系统,通过人脸等生物识别技术闸机通道进出现场,进行电子考勤。
2.1.3如乙方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乙方管理人员变更后,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1.4乙方本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方案中载明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一个月不低于26天在现场,否则,乙方每违约一次(或每人/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
2.2 乙方的施工方案须按规定审批,并报甲方审批。
向甲方提供方案时间: 施工前2日内
乙方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应向乙方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技术员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将技术交底纳入分包工程施工资料。
2.3乙方应做好工期管理,确保按期完工。
2.3.1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和相应进度报表。乙方为保证按期完成而有可能额外增加的工作以及由此引致额外增加的价款,不再单独计取。
提供的时间: 施工前2日内
2.3.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的,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2.3.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延误情况发生后 2天内向甲方提出顺延申请,乙方未在2天内提出的,视为乙方自行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工期不予顺延。非施工关键线路工序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2.3.4因工程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等工期延误,乙方应配合甲方向工程发包人办理工期索赔,并按工程发包人批复的意见顺延工期。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目标和要求: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杜绝任何的群体轻伤、食物中毒事故;杜绝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如:火灾、机械等非伤亡事故;杜绝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和各类投诉事件;不发生其他影响较大的事故及影响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行的事件、事故;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达标率100%。
2、其他:配合项目部管理要求,若不配合,发生的相关费用予以从工程量扣除。因建设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等现场检查产生的问题,造成扣分、罚款,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次。甲方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应限期整改并书面回复,否则,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次。
五、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目标和要求:杜绝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杜绝因环境污染造成非伤亡事故;杜绝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和各类投诉事件;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达标率100%。
2、其他: 配合项目部管理要求,若不配合,发生的相关费用予以从工程量扣除。
六、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
2、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2.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2.2其他: 设备、材料满足相关要求进场,否则禁止进场作业。
七、质量与检验
1、本项分包工程具体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名称、编号):
,质量达到 。
2、施工标准要求:除满足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外,应严格执行烟建集团工程质量标准化做法等相关要求(附件十)。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3.1隐蔽工程应按甲方要求留存重要部位及节点影像资料;中间验收执行甲方《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九条“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程序”。
3.2分部分项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并准备验收资料,如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隐蔽施工前对验收合格部分不能做任何改动;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隐蔽工程未提前报请甲方验收的,一经发现,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次,且暂停该部分进度款支付,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质量合格为止。
3.3每道工序施工完毕,乙方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报请甲方进行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未按要求完善工序交接手续,一经发现,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次。
3.4甲方下达的质量缺陷整改通知,乙方必须按要求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复,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如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未经复验合格擅自进行后续施工,一经发现,视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乙方整改未完成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
3.5因乙方资料不全影响验收或最终的资料备案,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4、工程质量奖惩:乙方质量管理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施工内容发生质量问题的,执行甲方《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附表YJZL001-6“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奖罚标准”。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分包工程完工10日内;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1份 。
2、竣工结算: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
九、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双方约定为 2 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 5 %,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365 日内无息付清。
3、保修服务要求
3.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工程质量保修单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
3.2维修施工前,乙方需提交维修方案(渗漏、结构裂缝等重大维修必须制定书面维修方案)报甲方核准。如有分歧,以甲方意见为准,但并不豁免乙方继续履行保修责任。
3.3无论质量缺陷属哪方责任,在接到通知后,乙方均应到场维修(24小时内),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每个维修项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经甲方验收签字。
4、如乙方出现下述任何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发生的维修费用经甲方核算,乙方无条件认可并承担2000元/次违约金,从质保金中扣除,若质保金不足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并不能解除之后的任何保修责任。
(1)乙方未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
(2)超过规定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3)维修结果未达到国家规范及施工合同要求;
(4)同一位置经过一次维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5)因维修人员服务不当行为造成使用者投诉;
5、乙方委派维修责任人及技工负责维修任务,必须配备可24小时联系到的手机/电话等工具,如有变动须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联系不通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的信息。
十、违约、争议和其他
1、违约
1.1 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
1.2 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2.1工期违约:周施工进度计划未完成则视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果完成当月施工进度计划取消因周计划未完成而发生的罚款),月计划未完成则视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且这个月未完成的内容必须在下个月弥补完成,年施工进度计划未完成则视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并承担甲方因工期延误的所有损失,上述违约金累加进行。
1.2.2质量违约: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分包总价的5%的违约金。
1.2.3其他违约:
十一、索赔(合作施工项目、发包人指定分包必须采用)
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项,乙方必须在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并具体说明索赔的原因、数额、法律依据、需要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承担的转报责任等;由甲方以甲方名义向监理或发包人进行转报,但甲方向监理或发包人转报此索赔并不视为甲方已经认可了乙方的索赔要求。在发包人将相应索赔款项支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再将对应的索赔款支付给乙方,除按照以上规定履行索赔程序且获得发包人索赔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转付发包人支付的索赔款项以外,其他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不同意该索赔等),甲方都不必向乙方支付任何索赔款项,乙方也承诺不向甲方主张任何索赔款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就已经对上述条款具有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放弃其他任何情况下要求甲方支付任何索赔款项的权利。
十二、其他
1、补充条款
1.1合同价款中已包含社会保险费,乙方负责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缴纳和申报本工程作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1.2 结算额的15%用于抵顶资产(房产/物资),每月根据乙方累计结算额计算抵顶额度,依据甲方当期的可抵顶资产清单,当抵顶额度足够抵顶清单中某项资产时办理抵顶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按合同约定继续付款及后续继续参与甲方的招标。
......
2、合同附件
附件一: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声明
附件二:抵押担保合同
附件三:保证合同
附件四:劳动合同
附件五: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附件六: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附件七:环境管理协议书
附件八:廉洁合作承诺书
附件十:工程质量标准化做法
附表: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奖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