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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砂材料采购任务-学韵雅居三期精装工程

招标类型: 物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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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集团有限公司

学韵雅居7#8#住宅楼户内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河砂招标文件

烟建集团装饰幕墙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概况

1、工程概况:项目为学韵雅居7#8#住宅楼户内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本工程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青年南路888号。

2、产品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河砂

中砂

/

立方

350


备注

所有材料计划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

 

 

3、供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青年南路888号,学韵雅居三期精装修项目。

4、供货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中标后需要产品必须按照项目要求到货时间到货。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等。中标后提供样品供甲方选样。

5、发票要求:需提供3%增值税普通发票 

6、付款方式:

6.1本工程材料款以80%商票+20%抵房的形式支付。

6.2本项目无材料预付款。

6.3执行甲方大合同节点付款条件。

1)发包人每两个月向分包人支付一次材料款,支付已进场验收合格材料的70%进度款。

2)本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分包人付至已进场验收合格材料80%进度款

3)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并竣工定案后,发包人向分包人付至已进场验收合格材料95%进度款,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

4)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2年、若无质量纠纷,付至总材料款的100%

5)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集中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分包人所维修项目自维修完成验收合格后自动顺延相应年限的保修期。

本次材料招标控制价为:40000.00元,为含税价格。

7、其他:投标单价需综合考虑包括且不限于供应材料所发生的运输费,装车人工费,复检报告费,满足甲方包装要求等

8、质保期要求:保修期为2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集中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于2025年07月5日09点00分 (如有变动,以网上通知为准)       

2、投标单位对本文件有疑问,可于2025年07月4日09:00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邮件、传真、信函等)向招标单位于志强13780966920、王万康18553566792提出,招标单位将视情况确定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

    3已领取标书的投标单位如果因故不能参加投标,请于2025年07月4日09:00电话告知单位联系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将取消以后参加单位的各种资格

5投标单位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其中投标保证金0在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标注“烟建集团学韵雅居三期精装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作为投标附件上传,投标单位的文件均不退还。如投标单位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竞标资格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名称: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装饰幕墙分公司

2)开户银行:建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3)银行账号:37050166636000000842

三、投标文件

 1、投标附件应包括:授权委托书(附件1廉洁合作告知书(附件2廉洁合作承诺书(附件3投标保证金回执投标货物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2、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投标单价及税金。单价、合计价、投标总价计算有误的视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须知

1本工程为集采平台线上开标,不组织线下开标。

2、本次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的为1家;本次招标视招标情况采用一轮或多轮报价。

3、投标方串通抬价或恶意竞标,将被废标、拒收;

4中标单位如果不能在供货期限内供货而延误招标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赔偿由延误工期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招标单位将另行采购。

 

                                 

 

                    招标单位: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装饰幕墙分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建安路10

联系人:于志强13780966920、王万康18553566792

2025     

廉洁合作告知书

 

致各分包方、供应商:

为落实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监察工作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维护双方切身利益,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廉洁透明”的合作环境,现慎重告知各分包方、供应商:

1.遵守我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和廉洁合作要求,不得存在陪标、围标和串标行为;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合作过程中不得与我公司员工暗箱操作、恶意串通,严禁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定价、虚假交易、虚增交易环节等为你方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以任何形式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4.不以任何形式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5.不得与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发生资金借贷及资金往来;

    6.除必要的工作餐外,不提供宴请和其他消费;

    7.如公司员工有任何索取和接受利益的行为,必须及时通知其上级领导,直至公司最高领导

8.全力配合公司审计监察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涉及的银行流水、通讯信息等;

9.保证方参与合作的所有员工都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

同时,我方愿就上述内容接受贵公司廉洁监督。

贵公司在与我方洽谈合作过程中,我方员工如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们将维护贵方和我司的正当权益,对舞弊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并承诺对您的相关信息高度保密。

举报电话:0535-6657624,0535-6658795;

举报邮箱:jiwei@yanjian.com.cn;yjsjjcb@wo.cn。

举报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洪街100号烟建大厦审计监察部。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廉洁合作承诺书

 

致: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在与贵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洽谈合作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郑重承诺:

1.遵守贵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和廉洁合作要求,不存在陪标、围标和串标行为;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合作过程中不与贵公司员工暗箱操作、恶意串通,严禁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定价、虚假交易、虚增交易环节等为我方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4.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5.不与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发生资金借贷及资金往来;

    6.除必要的工作餐外,不提供宴请和其他消费;

    7.如贵公司员工有任何索取和接受利益的行为,我方及时通知其上级领导,直至贵公司最高领导

8.全力配合贵公司审计监察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我方涉及的银行流水、通讯信息等;

9.保证方参与合作的所有员工都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

    如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任何一条,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公司以下的处理:

    1.视我方为违约,我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因此被贵公司终止合作、合同,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全部赔偿责任;

2.扣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承担不低于合同额10%罚款和单次违规行为涉及金额3-5倍违约金

    3.全额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贵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调查费用、差价损失、商誉损失等)

    4.在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包方名录》《设备物资供方名录》中被永久删除;

5.列入烟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即“停止经济业务往来单位和个人名单”;

6.发生影响贵公司与我方合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如触犯法律,我方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7.接受在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其他媒体的披露。

在我方与贵公司合作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成立时,本承诺书自动成为上述文件的组成部分。

 

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洪街100号烟建大厦

联系电话:0535-6656091      邮编: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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