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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埠城中村改造项目——汽车式起重机租赁任务

招标类型: 机械设备

发布日期: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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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租赁-沙埠城中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汽车吊租赁,招标人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河滨东路以东、华盛路以北、沙埠D2地块

2.2招标内容:汽车吊(QY25\QY50\QY80)租赁使用。

2.3租赁要求: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手续齐全,能够合法上路,驾乘人员身体健康、技术娴熟、工作经验丰富,各项证件齐全。符合招标人的其它相关要求。

2.4租赁时间: 2025年7月26日至2027年4月30日(实际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能保证随叫随到。

3.付款、评标方式及报价表

3.1付款(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一:无预付款。按结算额付款。

付款方式二:无预付款。每月20日结算,累计至中秋、春节支付结算额的97%(含不低于结算额20%的烟建商票),余款抵顶物资。

付款方式三:无预付款。每月20日结算,累计至中秋、春节支付结算额的65%(含不低于结算额20%的烟建商票),余款抵顶房产或物资。

3.2评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多轮报价,每轮均淘汰掉一个投标单位,最终选定中标单位数量为1个。

3.3报价表及工程量: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

工程量

除税全费用

综合单价(元)

除税全费用合价(元)

备注

1

汽车式起重机

QY25

1600



沙埠工地现场

2

汽车式起重机

QY25

台班

30



3

汽车式起重机

QY50

台班

25



4

汽车式起重机

QY80

台班

75



4.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单位须满足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对合格分供方的资格审核要求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4.2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设备租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本次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为¥35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5.2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

   号:37001666360050166504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

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注明:“沙埠城中村改造工程汽车吊租赁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作为投标附件上传。

5.3投标保证金须于报价截止前,转账至上述账户内,并将银行回执随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烟建集采平台本招标任务项下。

5.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活动结束后,除要求投标保证金循环使用和参与多个招标活动的,均予以退还。未中标的,在中标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中标的,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或 7 个工作日内退还。

6.1报名须知

6.1各投标单位需在烟建集团集采平台完成注册,完成集采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账号报名。

6.2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烟建集团集采平台系统查阅接收招标文件、招标澄清修改文件并关注,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3投标须上传《廉洁合作承诺书》、报价表(签字盖章),本次报价针对上述各种付款方式均须填报
    6.4如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哄抬标价、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存在上述行为两次以上的,列入“停止经济业务往来单位和个人名单”。

6.5各投标单位均可就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报价。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系统参与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时间以烟建集采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填报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烟建集采平台公布信息。

8.2逾期填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建三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路116号

邮编:264001

联系人:张进

电话:18863861647

现场联系人:李金勇(现场踏勘方面)

电话:13153529270

电子邮件:yj3gcczb@163.com

烟建集采平台网址:http://yanjianjicai.gyun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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