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物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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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潍坊分行装修改造工程
防护舱招标文件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概况
1、工程概况:项目为北京银行潍坊分行装修改造工程。本工程位于潍坊市高新区潍县中路3669号商业办公楼117。
2、产品名称: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FHC-F-S-HC02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 | 舱体框架使用钢板厚度≥1.5MM,舱门及侧板使用夹层玻璃厚度≥11mm(5mm玻璃+0.76mm胶+5mm玻璃),配套电机锁及控制系统,需通过潍坊当地公安验收 | 套 | 1 | ||
备注 | 所有材料计划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 |
3、供货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潍县中路3669号商业办公楼117。
4、供货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中标后需要产品必须按照项目要求到货时间到货,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等。
5、发票要求:需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付款方式:(现金、商票、商票+抵房价三种模式需分别报价,不得缺项)
6.1分期/分节点支付:
1. 工程开工后,物防隐蔽验收之前,当月结算后次月支付至结算额的20%;
2. 物防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至结算额的40%;
3. 工程施工至总工程量的70%后,次月支付至结算额的60%;
4. 工程完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至结算额70%;
5. 工程竣工后,次月支付至最终结算额80%;
6. 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审计单位审计后,次月支付至最终结算额的97%(项目完工结算定案,建设单位支付结算款项后支付,如建设单位延期结算付款,也相应延期付款)。
7. 余下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
乙方负责与潍坊当地公安局进行沟通,并达到验收合格。
乙方负责与潍坊当地公安局进行沟通,并达到验收合格。
本次材料招标控制价为:19000元,为含税价格。
7、其他:投标单价需综合考虑包括且不限于供应材料所发生的运输费,装车人工费,复检报告费,满足甲方包装要求等。
8、质保期要求:保修期为2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集中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于2025年 5月 27 日 11 点 00 分。 (如有变动,以网上通知为准)
2、投标单位对本文件有疑问,可于2025年 5 月 26 日 11:00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邮件、传真、信函等)向招标单位于志强13780966920、李兆森13021612832提出,招标单位将视情况确定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
4、已领取标书的投标单位如果因故不能参加投标,请于2025年 5 月 26 日11 :00前电话告知本单位联系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将取消以后参加本单位的各种投标资格。
5、投标单位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其中投标保证金0元,在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标注“烟建集团北京银行潍坊分行装修改造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作为投标附件上传,投标单位的文件均不退还。如投标单位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竞标资格。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名称: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装饰幕墙分公司
(2)开户银行:建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3)银行账号:37050166636000000842
三、投标文件
1、投标附件应包括:授权委托书(附件1)、廉洁合作告知书(附件2)、廉洁合作承诺书(附件3)、投标保证金回执等,投标货物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2、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投标单价及税金。单价、合计价、投标总价计算有误的视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须知
1、本工程为集采平台线上开标,不组织线下开标。
2、本次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的为1家;本次招标视招标情况采用一轮或多轮报价。
3、投标方串通抬价或恶意竞标,将被废标、拒收;
4、中标单位如果不能在供货期限内供货而延误招标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赔偿由延误工期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招标单位将另行采购。
招标单位: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装饰幕墙分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建安路10号
联系人:于志强13780966920、李兆森13021612832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