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物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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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万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仑春晓CX-3-05-02地块房地产项目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工程
配电室隐形纱扇招标文件
烟台万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概况
1、工程概况:项目为北仑春晓CX-3-05-02地块房地产项目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工程。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北仑区春晓街道紫阳路与乐海路交叉口南160米。
2、产品名称: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配电室隐形纱扇 | 铝合金材质边框,内置卷轴隐藏式纱窗,纱扇材质:防火玻璃纤维网。磁吸条启闭。 | m2 | 120 | 数量约122个,每个尺寸约600mm*1200mm,详细尺寸以图纸为准。 | |
备注 | 所有材料计划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 |
3、供货地点:浙江省北仑区春晓街道紫阳路与乐海路交叉口南160米烟建集团诗意兰亭项目部。
4、供货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中标后需要产品必须按照项目要求到货时间到货,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等。
5、发票要求: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付款方式:(现金、商票、商票+抵房价三种模式需分别报价,不得缺项)
6.1烟建商承(6个月)支付:
货到验收无误,安装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97%,剩余3%质保金,两年后无息付清。
本次材料招标控制价为:15000元,为含税价格。
7、其他:投标单价需综合考虑包括且不限于供应材料所发生的运输费,装车人工费,复检报告费,满足甲方包装要求等。
8、质保期要求:保修期为2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集中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于2025年 07月 5 日 09 点 00 分。 (如有变动,以网上通知为准)
2、投标单位对本文件有疑问,可于2025年 07 月 4 日 09:00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邮件、传真、信函等)向招标单位于志强13780966920、项目技术曹真端15552235935提出,招标单位将视情况确定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
4、已领取标书的投标单位如果因故不能参加投标,请于2025年 07 月 4 日09 :00前电话告知本单位联系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将取消以后参加本单位的各种投标资格。
5、投标单位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其中投标保证金0元,在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标注“烟台万佳装饰***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作为投标附件上传,投标单位的文件均不退还。如投标单位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竞标资格。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名称:烟台万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分行
(3)银行账号:37050166636000000347
三、投标文件
1、投标附件应包括:授权委托书(附件1)、廉洁合作告知书(附件2)、廉洁合作承诺书(附件3)、投标保证金回执等,投标货物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2、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投标单价及税金。单价、合计价、投标总价计算有误的视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须知
1、本工程为集采平台线上开标,不组织线下开标。
2、本次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的为1家;本次招标视招标情况采用一轮或多轮报价。
3、投标方串通抬价或恶意竞标,将被废标、拒收;
4、中标单位如果不能在供货期限内供货而延误招标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赔偿由延误工期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招标单位将另行采购。
招标单位:烟台万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建安路10号
联系人:于志强13780966920、项目技术曹真端15552235935
2025年 月 日
廉洁合作告知书
致各分包方、供应商:
为落实烟台万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内部监察工作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维护双方切身利益,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廉洁透明”的合作环境,现慎重告知各分包方、供应商:
1.遵守我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和廉洁合作要求,不得存在陪标、围标和串标行为;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合作过程中不得与我公司员工暗箱操作、恶意串通,严禁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定价、虚假交易、虚增交易环节等为你方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5.不得与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发生资金借贷及资金往来;
6.除必要的工作餐外,不得提供宴请和其他消费;
7.如我公司员工有任何索取和接受利益的行为,你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上级领导,直至我公司最高领导;
8.全力配合我公司审计监察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你方涉及的银行流水、通讯信息等;
9.保证你方参与合作的所有员工都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
同时,我方愿就上述内容接受贵公司廉洁监督。
贵公司在与我方洽谈合作过程中,我方员工如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们将维护贵方和我司的正当权益,对舞弊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并承诺对您的相关信息高度保密。
举报电话:0535-6657624,0535-6658795;
举报邮箱:jiwei@yanjian.com.cn;yjsjjcb@wo.cn。
举报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洪街100号烟建大厦审计监察部。
烟台万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廉洁合作承诺书
致:烟台万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在与贵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洽谈合作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郑重承诺:
1.遵守贵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和廉洁合作要求,不存在陪标、围标和串标行为;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合作过程中不与贵公司员工暗箱操作、恶意串通,严禁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定价、虚假交易、虚增交易环节等为我方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4.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5.不与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发生资金借贷及资金往来;
6.除必要的工作餐外,不提供宴请和其他消费;
7.如贵公司员工有任何索取和接受利益的行为,我方及时通知其上级领导,直至贵公司最高领导;
8.全力配合贵公司审计监察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我方涉及的银行流水、通讯信息等;
9.保证我方参与合作的所有员工都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
如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任何一条,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公司以下的处理:
1.视我方为违约,我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因此被贵公司终止合作、合同,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全部赔偿责任;
2.扣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承担不低于合同额10%的罚款和单次违规行为涉及金额3-5倍违约金;
3.全额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贵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调查费用、差价损失、商誉损失等);
4.在烟台万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包方名录》《设备物资供方名录》中被永久删除;
5.列入烟台万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即“停止经济业务往来单位和个人名单”;
6.发生影响贵公司与我方合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如触犯法律,我方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7.接受在烟台万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网站或其他媒体的披露。
在我方与贵公司合作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成立时,本承诺书自动成为上述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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