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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材料:潍柴弗迪电池一期项目

招标类型: 物资采购

发布日期: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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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弗迪一期项目零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烟建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本项目潍柴弗迪电池一期建设项目综合楼、倒班楼工程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横二路以南、东泽路以东、磁阳路以北、四维路以西。

2、招标范围

潍柴弗迪电池一期建设项目综合楼、倒班楼工程项目零星材料供应。发标方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对招标范围有最终解释权。

3、支付方式  

1.现金: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9日前,甲乙双方根据有效的验收凭证对供货数量进行确认,并共同出具对账单,根据对账单由乙方开具全额发票,项目根据开具发票额进行结算。建设单位进度款到账后,付至已供货额的100%。

2.抵房: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9日前,甲乙双方根据有效的验收凭证对供货数量进行确认,并共同出具对账单,根据对账单由乙方开具全额发票,项目根据开具发票额进行结算,全额100%抵房。

4其他  

4.1本次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1-3家;本次招标采用1轮报价。

4.2本次招标设定招标控制价 33714

4.3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需对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0元,否则投标报价视为无效;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烟建集团第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西南河支行

银行帐号:37050166756000000090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应包括:

1)银行汇款回执单(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单(加盖公章);

3)廉洁合作承诺书(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技术参数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料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加盖公章作为投标附件上传至经济附件,否则视为废标。

2、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烟建集团集采平台系统查阅接收招标文件、招标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在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注明“XXX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作为投标附件上传;循环使用的,汇款用途或附言中须注明“XXX(具体招标人,如烟建集团、东泰物流等)投标保证金,用于今后每一次向XXX投标的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17时00分

6、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817时00分

7、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归招标人所有并列入七公司黑名单:恶意竟标,严重违反招标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签订供货合同的;中标人在中标并签订供货合同后未能履行供货业务的;恶意竟标,中标之后不履行供货业务的。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个月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烟建集团第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南路8号内19号

邮编:264006

联系人及电话:穆翔 18754556130

集采平台网址:http://yanjianjicai.gyuncai.com/

项目部查看现场联系人:姜幸福 13854520430

廉洁合作承诺


 

致: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在与贵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洽谈合作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郑重承诺:

1. 遵守贵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和廉洁合作要求,不存在陪标、围标和串标行为;

2.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合作过程中不与贵公司员工暗箱操作、恶意串通,严禁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定价、虚假交易、虚增交易环节等为我方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 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4. 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5. 不与贵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发生资金借贷及资金往来;

6. 除必要的工作餐外,不提供宴请和其他消费;

7. 如贵公司员工有任何索取和接受利益的行为,我方及时通知其上级领导,直至贵公司最高领导;

8. 全力配合贵公司审计监察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我方涉及的银行流水、通讯信息等;

9. 保证我方参与合作的所有员工都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

如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任何一条,我公司愿意接受贵公司以下的处理:


1. 视我方为违约,我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因此被贵公司终止合作、合同,我方自愿承担贵公司全部赔偿责任;

2. 扣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承担不低于合同额 10%的罚款和单次违规行为涉及金额 3-5 倍违约金;

3. 全额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贵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调查费用、差价损失、商誉损失等);

4. 在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包方名录》《设备物资供方名录》中被永久删除;

5. 列入烟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即“停止经济业务往来单位和个人名单”;

6. 发生影响贵公司与我方合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如触犯法律,我方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7. 接受在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其他媒体的披露。

在我方与贵公司合作的协议、合同或其他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成立时,本承诺书自动成为上述文件的组成部分。

 

(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廉洁合作告知


 

致各分包方、供应商:

为落实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监察工作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维护双方切身利益,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廉洁透明”的合作环境,现慎重告知各分包方、供应商:

1. 遵守我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和廉洁合作要求,不得存在陪标、围标和串标行为;

2.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合作过程中不得与我公司员工暗箱操作、恶意串通,严禁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定价、虚假交易、虚增交易环节等为你方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5. 不得与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发生资金借贷及资金往来;

6. 除必要的工作餐外,不得提供宴请和其他消费;

7. 如我公司员工有任何索取和接受利益的行为,你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上级领导,直至我公司最高领导;

8. 全力配合我公司审计监察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你方涉及的银行流水、通讯信息等;

9. 保证你方参与合作的所有员工都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


 

同时,我方愿就上述内容接受贵公司廉洁监督。

贵公司在与我方洽谈合作过程中,我方员工如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们将维护贵方和我司的正当权益,对舞弊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并承诺对您的相关信息高度保密。

举报电话:0535-6657624,0535-6658795;

举报邮箱:jiwei@yanjian.com.cnyjsjjcb@wo.cn

举报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洪街 100 号烟建大厦审计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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